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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莲花山陵园----为您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

2019/3/19



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)区民政局、经开区、高新区社发局:

  根据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》(安防火〔2019〕4号)要求,为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、文明、有序进行,现就全面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制定工作方案

各地要建立健全民政、公安、市场监督、林业、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,并制定工作方案。一要加强人流、车流承载力管理。明确公墓、殡仪馆等祭祀现场各类车辆的停放区域、进出秩序和管理人员;加强人流集中场所的安全管理和进出管控,适时对高峰期人流量进行监测。二要加强交通保障。协调交通部门及公交公司增开清明专线或专班,便利群众出行。公交站点要设置导向指示牌或安排专人进行引导。三要加强禁限放管理。严格执行《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规定,加大宣传力度,主动开展鲜花换纸、换鞭炮工作,引导群众在指定地点燃放或不燃放鞭炮,确保禁限放工作落实到位。四要加强现场服务保障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服务为本,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特点强化保障措施,增设服务网点,延长服务时间,优化服务流程,强化人文关怀,提供网上预约等便民服务,切实为祭扫群众排忧解难。五要加强力量调配。要合理安排和配置民政、公安、消防、医疗等各部门工作人员力量,适时增加工作人员,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高效处置。

二、加强宣传引导

一是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。全面公开并主动告知惠民政策内容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。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承诺、服务监督、服务规范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要规范透明。二是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规定。继续深入贯彻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3〕23号)和民政部、中央文明办等16部门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18〕5号)精神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。三是宣传文明殡葬新风。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,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,推广敬献鲜花、绿化植树、踏青遥祭、经典诵读、网上纪念、集体共祭、社区共祭、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。殡葬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等殡葬用品,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。要丰富节日内涵,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,融入追思先贤、纪念先烈、孝亲感恩、生命教育等内容,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、健康生活、弘扬文化、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。要继续大力推广不占或少占地、少耗资源、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,组织开展江葬、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活动。四是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。积极倡导文明祭祀、环保祭扫,减少焚烧纸钱、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,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。在出入口、人流密集场所等重要区域要继续利用广播、视频、传单、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禁限放宣传,确保禁限放工作包保责任落实到位。

三、及时报送情况

各县(市)区民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、靠前指挥、加强督查,与殡葬服务机构联动,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。

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,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,并安排专人值班。省厅确定的观测点要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测点制度,按照《2019年清明节观测点设置表》的要求,加强应急值守,全面掌握祭扫观测点情况,妥善处理相关突发性事件,并按规定要求上报《2019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》

各县(市)区民政局在3月22日前要将清明节工作方案报至市民政局,4月11日前上报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。

 市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:

 电话:5017636/5017638/5017646

 电子邮箱:aqflsw@163.com

 

附件:2019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安庆市民政局      

20193月14日